■ 會員退換貨(取消訂單)請登入會員至「商品退 換貨」申請;訪客請至「快速查訂單」申請。

 

■ 台灣地區顧客皆享有 bagrun 商品十天免費鑑賞期(含例假日),優於消費者保護法的七天規定,唯客製化商品個人衛生用品(除臭襪、運動毛巾等)除外

 

■ 海外客戶恕無鑑賞期服務,商品若無瑕疵,恕不予退換貨;若商品有瑕疵,需於收到商品一週內提出商品瑕疵之影片或照片,經我方確認為商品瑕疵後,退換商品產生之來回運費、關稅等費用則由我司負擔。

 

■ 無論海內外客戶均享有商品 180 天維修保固服務,凡任何非人為損壞之商品壞損,均可免費維修或退換貨,若超過 180 天保固範圍,則需酌收商品維修費。


■ 海外客戶若有保固維修需求,需自行處理寄送問題,並自行負擔退回商品之來回運費、關稅,若超過 180 天保固範圍,則需另付維修費。

 

■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個人衛生用品拆封後恕不退換,若尺寸不合請先拆一組(雙)試穿,除試穿那組恕不接受退貨,其餘商品均享有十天免費退貨權益。

 

■ 請注意鑑賞期非試用期,係供您參考、觀賞、品鑑比較。退貨時請保持原包裝商品的完整性,敝公司將保障您的購物權益。

 

■ 根據民法 259 條,退貨的商品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附件、內包裝、隨箱文件、贈品),如有破損短缺,恕不予退貨,並非寄回就代表退貨成功。

 

■ 如檢查後發現商品已非寄出時狀態(包含有使用痕跡、吊牌已剪、背包明顯褶皺變形),或判定無法再次販售,會將商品再次寄給您(運費我司負擔),並且不接受退貨退款

 

■ 下列情形將影響您的退貨權限:

 

* 隨商品已附上之贈品,若將贈品拆開或使用,則需賠償贈品成本價。

* 在不影響檢查商品情形下,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視同已使用該商品,已非鑑賞。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退換貨配送】

 

■ 退換貨配送方式將與您的取貨方式相同

 

* 原訂購方式為宅配之客戶,將由我司派車取回

* 原訂購方式為 7-11 之客戶,將由我司提供 7-11 店到店代碼,寄回時,60元運費發票請打統編 53412564 並附在箱內或貼於箱外,如未寄回或是寄回未打統編,則視同放棄 60 元退換貨物流補助。

 

■ 如自行使用本司規定以外的方式寄回,則無運費補貼。如因使用規定以外的方式寄回造成倍勁企業有限公司額外支出費用,此費用將於貨款中扣取。

 

■ 收到退貨後將於 3 個工作日內連繫購買人。

 

■ 線頭、輕微脫線、尺寸2-3CM誤差、螢幕色差等狀況,在國際驗貨標準皆屬於可接受的範圍,故非瑕疵。

 

■ 倍勁企業有限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隱私權聲明及相關告知事項,並得於修訂後公佈於倍勁企業有限公司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您可以隨時在倍勁企業有限公司網站上詳閱修訂後的隱私權聲明及相關告知事項。並且倍勁企業有限公司始終擁有最終交易決定權,可因各種狀況而拒絕交易。